1.1 协议主体:本协议由甲方(供货方/供应商)——泰安市泰山岱宗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采购方/购货方)——通过泰山景区订货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采购货物的泰山景区内商户及相关经营主体(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
1.2 协议生效:乙方在平台完成注册流程或实际使用平台采购服务,即视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若乙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注册及使用行为代表已获得所属主体合法授权。
1.3 协议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平台交易安全。
2.1 核心服务:平台为乙方提供泰山景区相关供货产品的在线浏览、查询、下单采购、支付、订单管理及售后服务等。
2.2 服务调整: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法律法规变更或景区运营需求,调整服务内容或功能,相关变更将通过平台公告、站内信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接受调整。
2.3 服务限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异常采购行为(如批量恶意下单、虚假订单、恶意拖欠货款等)采取限制服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订单、暂停账户使用等。
3.1 注册义务:乙方注册时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方式、经营地址等),并及时更新信息。因信息虚假或未及时更新导致的供货服务无法提供、权益受损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2 账户安全:乙方应妥善保管平台账户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等身份凭证,对账户下所有采购操作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若发现账户异常使用,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配合核实,甲方将在合理范围内协助处理,但不承担因乙方自身保管不当导致的损失。
3.3 账户注销:乙方可通过平台客服渠道申请注销账户,注销后账户相关信息将按照本协议隐私条款及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注销前未完成的采购交易仍需继续履行。
4.1 订单订立:乙方在平台提交采购信息并完成支付(或确认支付方式)后,采购订单即成立。平台将生成唯一订单编号供乙方查询,订单内容以平台系统记录为准。
4.2 支付规则:乙方应按照订单约定的金额及支付方式及时支付采购款项,逾期未支付的,订单可能被甲方自动取消。平台支持支付宝、微信等多种在线支付方式,支付安全由第三方支付机构及甲方共同保障,乙方需确保支付账户信息真实有效。
4.3 订单变更与取消:乙方如需变更或取消订单,应在订单约定的履行期限前通过平台申请。甲方将根据产品类型、订单状态(如是否已备货、是否已配送至泰山景区内商户等)决定是否同意,若产生手续费、备货损失、配送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已确认履行的订单(如已配送至泰山景区内指定商户的货物、已完成交付的供货服务)不得取消。
4.4 交付与验收:甲方按照订单约定的乙方经营地址及时间完成货物交付,乙方应在收货时当场核对货物数量、规格及质量,如有异议需当场向甲方配送人员提出并拍照留存证据;验收无异议或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货物符合订单约定。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 权利:按照协议约定收取采购款项;对乙方的采购行为进行监督,制止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乙方违约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1.2 义务:提供安全、稳定的平台采购服务;保障乙方的交易信息及经营信息安全;按照订单约定提供合格货物及配套服务,对货物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建立客户服务体系,及时处理乙方的咨询、投诉及售后问题。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 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合格货物及配套服务;对货物质量或服务提出异议并要求甲方承担售后责任;查询采购订单信息及交易记录。
5.2.2 义务:遵守平台规则及景区管理规定,不得利用平台从事欺诈、虚假下单、拖欠货款、侵犯第三方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按时支付采购款项,接受甲方对异常交易的核查;妥善接收并保管甲方交付的货物,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损坏、丢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6.1 甲方违约:若因甲方(供货方)原因导致供货延迟、货物质量不合格、服务无法提供或信息泄露,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采购款项、更换合格货物、赔偿乙方(采购方)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景区临时管控导致无法配送等)或第三方服务故障导致的违约,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解决。
6.2 乙方违约:若乙方取消订单造成甲方(供货方)损失(如备货成本、配送费用、手续费等),应予以赔偿;乙方违反平台规则或本协议约定导致甲方或第三方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冻结乙方平台账户。
7.1 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通知方式:所有通知通过平台公告、站内信、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送达,发送至乙方注册时预留的联系方式或甲方公示的联系方式,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视为已送达。
7.3 协议附则: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条款可由甲方根据法律法规变更或业务调整进行修订,修订后将通过平台公示,公示后7日内乙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即生效,乙方如有异议可停止使用服务。
1.1 适用范围:本条款规范甲方在运营平台过程中对乙方的经营信息、联系人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删除等处理活动,保障乙方的信息权益。
1.2 遵循原则:甲方处理乙方信息严格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过度收集信息,确保信息处理透明。
为保障您清晰知晓个人信息的处理情况,本平台就APP及集成的第三方SDK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明确告知如下,确保您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作出自愿、明确的意思表示。
(一)信息的收集范围与收集方法
您授权我们收集和使用您的以下个人信息:
| 权限 | 说明 | 依赖权限服务 | 权限说明 |
|---|---|---|---|
| READ_PHONE_STATE | 获取设备状态信息(如通话状态、网络类型等) | 支付宝sdk | 仅用于支付宝支付的账户安全校验、支付风控与设备环境适配 |
| INTERNET | 网络权限 | 所有模块需要联网 | 应用正常联网,实现数据请求、内容加载等功能 |
| ACCESS_NETWORK_STATE | 获取网络状态 | 用于获取当前网络连接状态(如WiFi/移动网络),以便优化网络请求策略 | |
| ACCESS_WIFI_STATE | 获取wifi状态 | 用于获取WiFi信息 | |
| CHANGE_WIFI_STATE | 改变wifi状态 | 用于修改wifi状态 | |
| MANAGE_MEDIA | 管理媒体权限 | 手机存储读取 | 用于拍照、上传经营执照照片、上传反馈照片、上传退货凭证照片、下载保存app新版本安装包 |
| MANAGE_EXTERNAL_STORAGE | 文件管理权限 | ||
| READ_MEDIA_VISUAL_USER_SELECTED | 照片和视频的部分访问权限 | ||
| READ_EXTERNAL_STORAGE | 读取外部存储 | ||
| WRITE_EXTERNAL_STORAGE | 写入外部存储 | ||
| REQUEST_INSTALL_PACKAGES | 安装应用权限 | app更新 | 允许app打开更新界面,用于app版本更新进入安装界面 |
| CAMERA | 相机权限 | 认证照片、反馈照片 | 允许打开相机,用于拍摄经营执照照片、反馈照片、退货凭证照片 |
您同意并授权我们通过以下方法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3.1 存储期限:甲方仅在实现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时间内存储乙方的信息,超出期限后将采取删除或匿名化处理。采购交易记录等需留存的信息,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存储。
3.2 存储安全:甲方采用加密存储、访问权限控制、安全审计等技术措施,防止乙方信息泄露、篡改或丢失;对接触乙方信息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及权限管理,明确保密义务。
3.3 第三方存储:若需委托第三方存储乙方信息,甲方将与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存储要求及安全责任,并对第三方存储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4.1 共享限制:甲方原则上不向第三方共享乙方信息,除非获得乙方的单独同意,或为实现交易目的(如向物流服务商提供收货地址及联系人信息以完成货物交付)、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甲方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等必要情形。共享时将明确告知乙方第三方名称、共享信息范围及目的,并要求第三方承担保密责任。
4.2 转让限制:甲方因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原因需要转让乙方信息的,将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告知接收方信息及信息保护措施,接收方需继续履行信息保护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转让乙方信息。
4.3 公开限制:甲方不得公开乙方的经营信息及个人信息,除非获得乙方的单独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
5.1 知情权:乙方可通过平台账户“个人中心”查询自身的信息收集及使用情况。
5.2 更正权:若乙方发现自身信息错误或不完整,可通过客服渠道申请更正,甲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完成处理。
5.3 删除权:若存在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收集使用信息、信息已无存储必要等情形,乙方可申请删除信息,甲方将在核实后5个工作日内删除相关信息。
5.4 撤回同意权:乙方可撤回对信息处理的同意(如拒绝个性化产品推送),但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的信息处理效力,且可能导致部分采购服务无法正常使用。
5.5 投诉权:若乙方认为自身信息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平台客服热线或邮箱投诉,甲方将在收到投诉后15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6.1 条款更新:本条款可能因法律法规变更或业务调整而修订,修订后将通过平台公示,公示后7日内乙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即生效,乙方如有异议可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6.2 联系方式:若乙方对本条款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甲方:客服热线: 17753897555;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红门路 72 号。
6.3 生效日期:本隐私条款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