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协议及隐私条款

第一部分 泰山景区订货平台用户协议

一、总则

1.1 协议主体:本协议由甲方(供货方/供应商)——泰安市泰山岱宗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采购方/购货方)——通过泰山景区订货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采购货物的泰山景区内商户及相关经营主体(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

1.2 协议生效:乙方在平台完成注册流程或实际使用平台采购服务,即视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若乙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注册及使用行为代表已获得所属主体合法授权。

1.3 协议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平台交易安全。

二、平台服务内容

2.1 核心服务:平台为乙方提供泰山景区相关供货产品的在线浏览、查询、下单采购、支付、订单管理及售后服务等。

2.2 服务调整: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法律法规变更或景区运营需求,调整服务内容或功能,相关变更将通过平台公告、站内信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接受调整。

2.3 服务限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异常采购行为(如批量恶意下单、虚假订单、恶意拖欠货款等)采取限制服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订单、暂停账户使用等。

三、用户注册与账户管理

3.1 注册义务:乙方注册时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方式、经营地址等),并及时更新信息。因信息虚假或未及时更新导致的供货服务无法提供、权益受损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2 账户安全:乙方应妥善保管平台账户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等身份凭证,对账户下所有采购操作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若发现账户异常使用,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配合核实,甲方将在合理范围内协助处理,但不承担因乙方自身保管不当导致的损失。

3.3 账户注销:乙方可通过平台客服渠道申请注销账户,注销后账户相关信息将按照本协议隐私条款及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注销前未完成的采购交易仍需继续履行。

四、订货与交易规则

4.1 订单订立:乙方在平台提交采购信息并完成支付(或确认支付方式)后,采购订单即成立。平台将生成唯一订单编号供乙方查询,订单内容以平台系统记录为准。

4.2 支付规则:乙方应按照订单约定的金额及支付方式及时支付采购款项,逾期未支付的,订单可能被甲方自动取消。平台支持支付宝、微信等多种在线支付方式,支付安全由第三方支付机构及甲方共同保障,乙方需确保支付账户信息真实有效。

4.3 订单变更与取消:乙方如需变更或取消订单,应在订单约定的履行期限前通过平台申请。甲方将根据产品类型、订单状态(如是否已备货、是否已配送至泰山景区内商户等)决定是否同意,若产生手续费、备货损失、配送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已确认履行的订单(如已配送至泰山景区内指定商户的货物、已完成交付的供货服务)不得取消。

4.4 交付与验收:甲方按照订单约定的乙方经营地址及时间完成货物交付,乙方应在收货时当场核对货物数量、规格及质量,如有异议需当场向甲方配送人员提出并拍照留存证据;验收无异议或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货物符合订单约定。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 权利:按照协议约定收取采购款项;对乙方的采购行为进行监督,制止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乙方违约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1.2 义务:提供安全、稳定的平台采购服务;保障乙方的交易信息及经营信息安全;按照订单约定提供合格货物及配套服务,对货物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建立客户服务体系,及时处理乙方的咨询、投诉及售后问题。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 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合格货物及配套服务;对货物质量或服务提出异议并要求甲方承担售后责任;查询采购订单信息及交易记录。

5.2.2 义务:遵守平台规则及景区管理规定,不得利用平台从事欺诈、虚假下单、拖欠货款、侵犯第三方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按时支付采购款项,接受甲方对异常交易的核查;妥善接收并保管甲方交付的货物,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损坏、丢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六、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若因甲方(供货方)原因导致供货延迟、货物质量不合格、服务无法提供或信息泄露,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采购款项、更换合格货物、赔偿乙方(采购方)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景区临时管控导致无法配送等)或第三方服务故障导致的违约,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解决。

6.2 乙方违约:若乙方取消订单造成甲方(供货方)损失(如备货成本、配送费用、手续费等),应予以赔偿;乙方违反平台规则或本协议约定导致甲方或第三方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冻结乙方平台账户。

七、争议解决与其他

7.1 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通知方式:所有通知通过平台公告、站内信、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送达,发送至乙方注册时预留的联系方式或甲方公示的联系方式,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视为已送达。

7.3 协议附则: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条款可由甲方根据法律法规变更或业务调整进行修订,修订后将通过平台公示,公示后7日内乙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即生效,乙方如有异议可停止使用服务。

第二部分 泰山景区订货平台隐私条款

一、总则

1.1 适用范围:本条款规范甲方在运营平台过程中对乙方的经营信息、联系人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删除等处理活动,保障乙方的信息权益。

1.2 遵循原则:甲方处理乙方信息严格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过度收集信息,确保信息处理透明。

二、APP及SDK个人信息收集与使用明示

为保障您清晰知晓个人信息的处理情况,本平台就APP及集成的第三方SDK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明确告知如下,确保您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作出自愿、明确的意思表示。

(一)信息的收集范围与收集方法

您授权我们收集和使用您的以下个人信息:

  1. 注册认证身份信息:包括您的营业执照信息、法人身份证信息、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店铺名称、经营地址、认证审核状态等用于完成商户注册与资质审核的必要信息;
  2. 账户与登录信息:包括您的登录账号、登录时间、登录IP、登录设备信息、登录状态等,用于保障账户安全与登录风控;
  3. 平台操作信息:包括您的IP地址、设备型号、设备标识符(如AndroidID)、操作系统版本、网络状态、WiFi状态(如SSID、BSSID)等,用于优化平台性能、保障系统安全及提供稳定服务;
  4. 订货与交易信息:包括您的商品浏览记录、订单信息、下单时间、购买数量、商品金额、支付状态、物流信息、退货退款记录等,用于完成交易、订单管理及售后服务;
  5. 支付信息:包括您的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工具、支付状态及加密处理后的账户信息,用于支付结算、交易安全及风控验证;
  6. 媒体文件信息:包括您上传的营业执照照片、反馈照片、退货凭证照片、商品图片等,用于资质审核、售后处理及订单管理;
  7. 设备与权限相关信息:泰山景区订货平台向您用于登录、使用平台的电子设备获取相关权限并按照说明内容使用该权限,具体权限信息如下表:
权限 说明 依赖权限服务 权限说明
READ_PHONE_STATE 获取设备状态信息(如通话状态、网络类型等) 支付宝sdk 仅用于支付宝支付的账户安全校验、支付风控与设备环境适配
INTERNET 网络权限 所有模块需要联网 应用正常联网,实现数据请求、内容加载等功能
ACCESS_NETWORK_STATE 获取网络状态 用于获取当前网络连接状态(如WiFi/移动网络),以便优化网络请求策略
ACCESS_WIFI_STATE 获取wifi状态 用于获取WiFi信息
CHANGE_WIFI_STATE 改变wifi状态 用于修改wifi状态
MANAGE_MEDIA 管理媒体权限 手机存储读取 用于拍照、上传经营执照照片、上传反馈照片、上传退货凭证照片、下载保存app新版本安装包
MANAGE_EXTERNAL_STORAGE 文件管理权限
READ_MEDIA_VISUAL_USER_SELECTED 照片和视频的部分访问权限
READ_EXTERNAL_STORAGE 读取外部存储
WRITE_EXTERNAL_STORAGE 写入外部存储
REQUEST_INSTALL_PACKAGES 安装应用权限 app更新 允许app打开更新界面,用于app版本更新进入安装界面
CAMERA 相机权限 认证照片、反馈照片 允许打开相机,用于拍摄经营执照照片、反馈照片、退货凭证照片

您同意并授权我们通过以下方法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1. 我们将收集和储存在您浏览、访问泰山景区订货平台或使用平台的产品或服务时主动向我们提供的信息;
  2. 我们将收集和储存在向您提供泰山景区订货平台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记录的与您有关的信息;
  3. 我们将收集和储存您通过我们的客服人员或其他渠道主动提交或反馈的信息;
  4. 我们将向关联公司、商业合作伙伴及第三方独立资料来源,收集和储存其合法获得的与您有关的信息;
  5. 我们将向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查询您的相关信用信息,包括信用分、信用报告等(如适用);
  6. 我们将在您使用支付功能(如支付宝支付)时,收集必要的设备状态信息,用于支付安全校验与风控;
  7. 我们将在您使用图片上传、拍照认证等功能时,收集您的相机信息及拍摄的照片内容;
  8. 我们将在您上传经营执照、反馈照片、退货凭证等材料时,收集您选择的照片或视频文件信息;
  9. 我们将在您下载或更新泰山景区订货平台应用时,收集必要的设备及存储信息,用于完成安装流程;
  10. 我们将在您使用网络请求、数据加载等功能时,收集网络状态、WiFi状态等信息,用于优化平台性能与网络请求策略。

三、个人信息的存储与保护

3.1 存储期限:甲方仅在实现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时间内存储乙方的信息,超出期限后将采取删除或匿名化处理。采购交易记录等需留存的信息,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存储。

3.2 存储安全:甲方采用加密存储、访问权限控制、安全审计等技术措施,防止乙方信息泄露、篡改或丢失;对接触乙方信息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及权限管理,明确保密义务。

3.3 第三方存储:若需委托第三方存储乙方信息,甲方将与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存储要求及安全责任,并对第三方存储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四、个人信息的共享与转让

4.1 共享限制:甲方原则上不向第三方共享乙方信息,除非获得乙方的单独同意,或为实现交易目的(如向物流服务商提供收货地址及联系人信息以完成货物交付)、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甲方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等必要情形。共享时将明确告知乙方第三方名称、共享信息范围及目的,并要求第三方承担保密责任。

4.2 转让限制:甲方因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原因需要转让乙方信息的,将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告知接收方信息及信息保护措施,接收方需继续履行信息保护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转让乙方信息。

4.3 公开限制:甲方不得公开乙方的经营信息及个人信息,除非获得乙方的单独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

五、个人信息权利

5.1 知情权:乙方可通过平台账户“个人中心”查询自身的信息收集及使用情况。

5.2 更正权:若乙方发现自身信息错误或不完整,可通过客服渠道申请更正,甲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完成处理。

5.3 删除权:若存在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收集使用信息、信息已无存储必要等情形,乙方可申请删除信息,甲方将在核实后5个工作日内删除相关信息。

5.4 撤回同意权:乙方可撤回对信息处理的同意(如拒绝个性化产品推送),但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的信息处理效力,且可能导致部分采购服务无法正常使用。

5.5 投诉权:若乙方认为自身信息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平台客服热线或邮箱投诉,甲方将在收到投诉后15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六、附则

6.1 条款更新:本条款可能因法律法规变更或业务调整而修订,修订后将通过平台公示,公示后7日内乙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即生效,乙方如有异议可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6.2 联系方式:若乙方对本条款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甲方:客服热线: 17753897555;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红门路 72 号。

6.3 生效日期:本隐私条款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泰安市泰山岱宗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1日